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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...出庭原來就是這麼一回事兒阿!!(筆記ing)


話說..今天是我調單位到新竹市整整滿2年的日子
老天爺送了我一個非常貴重的禮物
「到新竹地院出庭...而且還是被告!!!!」
 雖然說...這是小案子..且基本上我不會輸~
因為我並沒有錯!!!而且~我也不是當事人阿!!!
別人吵架...火竟然燒到我身上?!有沒有那麼委屈?!?!
可是,奇蒙子並不好阿!!被告ㄟ~
我的公務生涯才正準備邁入第4年~
我就已經有了被告的經驗了!!會不會太high?!?! 
我知道今天只是調解庭...果然如我所想~
「調解不成立」 
所以..一個半月後我還得再踏進法院一次...
進行所謂的言辭辯論!!
不過話說回來...我一直到開庭~~看到了原告...我才想起來她究竟長什麼樣!!
可是也不能怪我呀!!我才跟他見過一次面ㄟ!!@@
所以說嘛~我真的很委屈~
我的主管更悶...他跟原告根本連半個字都沒談到就被告了XDXD
原告告我們的理由...連在場的法官聽了都覺得一頭霧水
說老實話..我根本沒想過我會被告...因為根本不甘我的事兒阿!!!
所以當我收到法院來的民事庭通知書時...
雖然有猜到是那件事...但說實在的心情真的很差!
特別是~這單位的風氣..同仁間的互助...更是極差無比~
機關首長僅寫了「請相關科室同仁全力協助被訴同仁」
但是!!相關科室同仁根本不認為這有關他的事!
至少~當我打電話去問個律師電話都問不到!!!(客官啊!!您說誇張不誇張??)


果然~~2年了!!這裡就是如此!!
老天爺給了我個超重的大禮物!!不過也再一次讓我認清了許多事實!!
對於這裡的人事物..我又再一次且又更深一層的瞭解(當然身邊也是有不錯的人拉!!)
總之呢!!!!


神哪!!幫幫我吧!!求求祢囉!!!: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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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wyneth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